

記者從昨天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將于12月1日起施行。未來,那些流動的廢品回收人員今后也有望持證上崗。 本報記者 劉昕璐 帶動綠色消費和回收 據介紹,本次立法更注重統籌兼顧,除了規范回收經營管理之外,還將制度設計延伸到了回收體系建設和帶動行業發展等方面,力求形成再造資源回收管理工作的合力。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張忠玉說,發展循環經濟、帶動生產、流通、消費過程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是一項常態化工作,需要形成全社會的共識和共同參與。 因此,《管理辦法》中規定,未來,商務部門須支持回收經營者在市民日常活動頻繁的區域(例如:商超、辦公樓、小區等)設置示范回收點,并通過獎勵積分、以舊更換等方式帶動綠色消費和回收活動。除此之外,商務部門有義務組織回收經營者和處置企業建立廢棄節能燈、電池、墨盒等廢舊商品回收網絡,開展易污染環境廢舊商品的回收工作。 此外,根據規定,本市將建立回收經營者設立和備案制度,從事再造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再造資源回收經營者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向市商務部門備案。對于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企業,還應當向市公安部門備案。 明年發布回收指導目錄 廢舊金屬、廢橡塑、廢玻璃……市商務委副主任顧嘉禾說,市商務委將會同市發展改革、綠化市容、環保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編制再造資源回收指導目錄,明確再造資源的回收種類、回收規范、利用指引等事宜,時間將是在明年一季度。“對于電子廢棄物、廢棄節能燈等易污染環境的廢舊商品回收種類及回收規范等事宜,也將在回收指導目錄中予以研究規定。” 曾經讓老百姓倍感方便的廢品回收流動人員也將獲得培訓和進一步規范。顧嘉禾就此表示,上海將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回收人員系統培訓,提高回收從業人員業務素養。同時,支持回收龍頭企業整合和規范流動回收人員,參與統一培訓。 “流動人員現在有2000-3000人,應該說這個隊伍在現實生活當中發揮了作用,特別在網點比較缺的情況下。但是流動人員也帶來一些問題,比如,上門服務的規范和質量問題。所以,一方面要固定網點體系的建設,另一方面也要把現有的流動人員資源整合、提高,考慮請行業協會進行一些培訓,持證上崗,改進他們的服務和質量。這樣的話,就可以做到很大的補充。”顧嘉禾說道。
